(1)外观检查
检查船上配备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型号和额定处理量是否与证书上列出的一致;检查外观是否有腐蚀和泄漏,设备铭牌、警告标志、管道和阀门标志是否清晰准确,生活污水处理管路图、操作指南或操作说明是否挂在设备旁边。
(2)检查管道流向
重点检查港内生活污水直排舷外阀是否关闭锁定,阀门状况是否良好,关闭是否到位;检查管道,判断各阀门的功能,重点检查生活污水管道是否通入装置,是否有非法排放绕过阀门的情况。
(3)检查集污柜
由于《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生效,规定船舶生活污水排放应在船舶航行过程中进行。因此,为了避免船舶抛锚时间过长导致生活污水无法处理,大多数船舶都配备了集污舱/柜。对于污水收集柜的检查,检查员应先判断船上如何使用污水收集柜,区分黑水是直接进入污水收集柜还是经过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进入污水收集柜。如果黑水直接进入污水收集柜,此时污水收集柜应满足MRRPOL附件IV的要求,并配备经批准的《生活污水排放速率表》,污水收集柜应在《ISPP》证书上注明,集污柜应配备液位显示装置。如果黑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合格后进入污水收集柜储存排放,行业更倾向于不再作为黑水管理,此时污水收集柜不会有太多要求。由于管道布置复杂,检查人员需要仔细检查管道和阀门的开关状态,避免阀门开关错误造成的意外排放,重点检查是否有偷排管道。